遵义医科大学第五附属(珠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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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来源:遵医五院宣传科 发表时间:2015-04-13 浏览次数:91670
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1、病人的权利    
 法律权利:接受医疗服务时特有的权利    
 法律权利与医疗有关的有:(1)生命健康权(2)肖像权(3)名誉权(4)隐私权(5)索赔权(6)要求惩戒权 
医患关系中的病人权利有:
(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    
(3) 知情同意权
(4)隐私权 
(5)自主权
(6)拒绝治疗权
(7)有获社会支助的权利
(8)有对医疗机构的批评建议权(无监督权)     
(9) 有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
2、病人的义务
(1) 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 有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一切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7)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8)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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