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优先就诊原则
来源:遵医五院宣传科 发表时间:2017-12-26 浏览次数:137870
门诊优先就诊原则:
1、预约挂号者优先;
2、“两病”转诊者优先;
3、年龄超过80岁以上者优先;
4、候诊过程中病情突变者优先。
急症患儿优先就诊指征:
1、体温39.5度以上,体温不升等(以儿科分诊护士监测的体温为依据);
2、各种原因不明的昏迷或抽搐者;
3、严重呕吐、腹泻伴脱水症及休克者;
4、急性腹痛或慢性腹痛急性发作者;
5、呼吸急促。面色青紫、苍白、精神萎靡者;
6、中毒、吸入异物者;
7、早产儿或新生儿;
8、符合儿科优先就诊指征的患儿由护士安排到儿科诊室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