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第五附属(珠海)医院

医学伦理委员会

遵医五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

来源: 发表时间:2023-04-03 浏览次数:6219

遵医五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名单

 

 

一、 委员会组成

主 任:

陈世玖





副主任:

伍火志

王红嫚




委 员:

黄 波

李华林

何朝晖

但家立

夏 嫱


陈伟娜

龚南雄

李欢欢

李小悦

罗红波


宋文秀

王 成

王德伟

魏璐华

冼玉娉


张 婧

张建平

赵兴奇

郑 海

周立霞

 

办公室设在科教科。

医院伦理委员会下设三个分会:医疗技术伦理审查分会、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分会、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分会。

(一)医疗技术伦理审查分会

主 任:

陈世玖





副主任:

王红嫚





委 员:

黄 波

何朝晖

但家立

夏 嫱

龚南雄


李小悦

罗红波

王德伟

魏璐华

冼玉娉


郑 海





秘 书:

曾令湖





 

 

(二)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分会

主 任:

陈世玖





副主任:

伍火志





委 员:

李华林

王红嫚

但家立

陈伟娜

黄建安


李欢欢

宋文秀

魏 文

赵兴奇


秘 书:

梁文焕





 

(三)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分会

主 任:

陈世玖





副主任:

伍火志





委 员:

黄 波

李华林

夏 嫱

王红嫚

何朝晖


李小悦

罗红波

王 成

王德伟

张  婧


张建平

郑 海

周立霞



秘 书:

李  妍





 

二、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伦理审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尊重和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智力障碍者、精神障碍者等特定群体的研究参与者;促进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健康发展,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规范开展;

对本院承担及在本院内开展的涉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包括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和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包括临床流行病学研究,利用人的医疗记录和个人信息的研究,利用人的生物标本的研究等)、以及涉及动物实验项目等;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

在本院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伦理审查培训, 根据伦理审查工作的需要不断完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和制度,以确保伦理审查工作的规范性与一致性;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审查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及定期监督和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广东省珠海市珠峰大道1439号行政A楼110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6-6277715

邮箱:2009k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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