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陪护探视管理规定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 粤卫医函〔2021〕182号)精神,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家属、医务人员安全,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遏制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现修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探视和陪护管理规定。
一、住院期间不探视。医院住院部实施24小时出入管控,探视建议采用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
二、非必要不陪护。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时,遵医嘱留陪护,严格落实一患一证一陪护。提供新冠病毒核酸结果阴性检测报告,(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限:低风险地区7日内,中风险地区3日内,高风险地区当日,并根据医院疫情风险评判动态调整)。患者住院期间陪护人员需定期核酸检测,封闭管理,不得自行出入病房,主动配合体温监测、流行病学筛查及信息登记,签署承诺书,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陪护人员。
三、患者与陪护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病区,更不能擅自离院,请遵循我院住院病区门禁管理要求,如需进行检查、治疗、手术或缴费等,凭手腕带、陪护证和有效证件方可进出病区,并主动配合做好“三必查一询问一登记”(体温、口罩、健康码、行程码)及出入的详细信息登记,注明进出时间点(精确到分钟)。
四、在病区期间,患者及陪护探视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无呼吸阀口罩、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
五、新冠疫情期间,禁止外卖、快递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住院部,患者可通过医院食堂进行订餐,在住院部一楼便利店及院内自助售卖机购物。
营养食堂订餐电话:19112133350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战胜新冠疫情。
遵医五院
2021年8月26日